陈凌律师自成为执业律师以来,主要执业领域为私募基金和金融领域争议解决、投融资法律服务、公司法律业务、企业劳动人事和法律风险管理、涉税法律服务等业务。
陈凌律师擅长从事基金和金融争议解决,曾接受88位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人的委托,代理全国首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派生诉讼,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获得全面胜诉。曾为多家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服务;为多家基金管理和投资机构的多起投资业务和房地产并购业务提供法律服务。为美国、德国投资企业、香港上市公司国内业务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参与知名境外并购基金对国内地产项目的收购。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合同审核、涉税法律咨询和尽职调查服务,协助金融企业进行投融资方案设计及实施;为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服务机构提供法律服务;为多家企业提供合同审核、涉税法律咨询和尽职调查服务,协助金融企业进行投融资方案设计及实施;曾组织并参与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各项活动,为《上海市审计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口岸管理工作条例》的修订提供立法意见。